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0300-2023-00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3-07-10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309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交案〔2023〕40号
  • 发布日期:2023-07-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3095号提案的答复
榕交案〔2023〕40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7-12 16:26

谢裕波委员

收到您《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20233095号)后,我局即组织研究并与您作了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建议

在建立灵活用工平台准入标准方面,目前,我市网约车平台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准入标准根据上级政策作了简化调整,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市场。

二、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议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2022年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下一步我局将用好交通运输新业态联席会议机制,会同人社、公安、市场监管、工会等成员单位,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协调、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反映的权益保障问题。 

三、关于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的建议

为保障好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益,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阳光行动”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公开计价规则、佣金,主要的网约车平台已在APP内向公众公开平台计价规则,在驾驶员端列明订单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实时显示抽成比例二是推动建会入会。与市总工会密切配合,推动网约车、网络货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成立了网约车、网络货运行业工会组织,搭建从业人员与企业交流沟通平台。三是积极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推进建成4个“司机之家”、6个网约车司机服务驿站,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提供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车辆充电、洗车等服务。四是加强人员关怀。如去年在市总工会的组织下,我局开展了帮扶慰问、走访联系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线司机疗养等活动,向网络货运企业发放了高温福袋、工会福袋。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司机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等方面进一步出台、优化政策,更好地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镜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83347417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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