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9-1200-2019-0008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19-07-15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连江壶江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质量鉴定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交质鉴〔2019〕11号
- 发布日期:2019-07-15
- 有 效 性: 有效
连江壶江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于2017年11月15日开工,2019年6月5日完工,我站对该工程进行了质量鉴定。
一、工程概况
连江壶江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1个500吨级陆岛客货码头,设计货物年吞吐量3万吨,年客运量1万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为4.8万吨/年,客1.5万人次/年。
码头为重力式沉箱结构,顺岸布置,码头顶面高程为7.93m,长65m、宽12m,码头停泊水域宽17m,设计底标高为-3.5m,码头设有踏步,为现浇砼结构,踏步长14.9m,宽2.5m;码头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沉箱顶高程为3.15m,沉箱上直接现浇C30块石砼胸墙,胸墙高4.78m,胸墙顶高程为7.93m;码头东南侧和西北侧为护岸,码头面层采用现浇C30砼面层;陆域形成面积约2134.61㎡,码头附属设施主要为150kN的系船柱、GD-300橡胶护舷。
二、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为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广东航鑫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
三、工程质量鉴定
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工程实体抽查合格及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7日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我站在收到建设单位关于质量鉴定申请的报告后,于2019年6月12日对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进行完整性核查。经核查,连江壶江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均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检验合格规定。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胸墙表面部分施工预埋钢筋应切除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修补;
2、码头前沿外露铁件应定期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3、码头前沿电箱接地不规范,请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护轮坎建议涂刷夜间反光漆;
5、码头使用期间建议对码头的沉降位移等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6、按要求完善内业资料。
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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