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1100-2015-000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5-08-07
  • 标    题: 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苏迪罗”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地海201569号
  • 发布日期: 2015-08-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苏迪罗”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地海201569号
来源: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时间:2015-08-07 00:00

 

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局属各海事处:
根据气象部门消息,第13号台风“苏迪罗”8月7日0800时中心位于北纬125.80度、东经21.80度,风速48米/秒,移速22公里/小时,近中心最大风力15级。将于8日下午到夜里在福建沿海登陆。受“苏迪罗”影响,我市辖管水域可能发生强台风级风力以及大雨、暴雨天气,造成严重影响,为做好防御台风“苏迪罗”工作,确保台风期间我市内河交通安全,根据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防台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台责任
1.强化组织。要加强防台工作的领导,落实辖区防台工作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任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提高防范意识。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台措施落实到位。
2.强化预警。要做好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汛情报告,及时掌握并发布台风动向,做好台风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8月6日1700时,全市内河通航水域启动Ⅱ级预警。
3.强化宣传。要强化航运企业、水工作业单位、客渡船和旅游客船等防台的宣传教育,保证各类船舶及水工作业安全;要督促涉水乡镇、村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员及渡工的安全教育,确保防台渡运安全。
4.停航停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督促落实全市辖管内河航运船舶、客船、渡船、水工工地于8月7日1800时前,全面停航、停渡、停工。
二、加强排查,做好防范
1.要深入辖区开展渡口渡船及各类船舶、浮动设施的系锚泊设备及动力情况的检查,确保防汛防台设施、设备正常有效,督促各类船舶、浮动设施及渡口渡船和旅游客船在台风期落实各类应急预案。
2.要深入辖区开展水上水下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突出水工作业现场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的检查,确保各水上水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适时停工。
3.检查落实各内河客船、渡船是否严格执行省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渡运船舶安全监管的通知》(省地海办发明电﹝2015﹞2号)关于恶劣气候客渡船停航规定,适时停航。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要认真做好防台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储备工作,落实好水上交通抢险队伍和装备、物资,全面提升防台应急处置能力。
四、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要强化台风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台风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各类紧急事件及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立即组织排查本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点,并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于8月7日下午16:30前报局安监科(见附表1)。
2.请从8月7日至台风结束期间,认真填报《防御“苏迪罗”台风落实情况表》适时停航停渡情况,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我局。
传真:0591-832927850591-85919369(节假日及夜间)。
 
附件:防御“苏迪罗”台风落实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地方海事局    
2015年8月7日    
 
 
 
 

 

附表1:

辖区安全隐患点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单)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点名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表2:
防范台风“苏迪罗”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单)                          年 月 日
 
开展
检查(次)
出动
人员
(人次)
停航渡口
码头/航线
(道/条)
险情
情况
损失
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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