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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索 引 号:
FZ00119-0900-2010-00162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0-09-19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平潭海峡大桥引桥防撞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0〕203号
发布日期:2010-09-19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平潭海峡大桥引桥防撞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榕交建〔2010〕203号
来源:市交通局
时间:2010-09-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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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
:
你司上报的《关于平潭海峡大桥引桥防撞设施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榕岚桥工【2010】83号)已收悉。根据2010年8月30日委专题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1
、关于大桥引桥防撞设施设计单位选择的问题。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会议纪要(【2010】77号),同意该大桥引桥防撞设施设计工作直接委托给宁波大学-上海钢结构研究所联合体设计。
2
、关于设计费用的问题。同意你司意见,参照市财政做法,设计费用按照国家取费标准的50%计257.9万元,由设计单位包干使用。
请你司按照批复意见即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督促设计单位抓紧开展设计工作,同时要同步开展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〇
一
〇
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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