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0900-2015-000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3-30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5〕70号
  • 发布日期:2015-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榕交建〔2015〕70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5-03-30 00:00

各县()及晋安、马尾区交通局, 仓山区建设局, 市公路局, 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的部署,全面完成2015年度绿化工作考核指标,提升“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的道路绿化品质。现将2015年度绿化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如下:
一、绿色通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0号),以及我委制定的《福州市“十二五”“绿色交通”专项规划》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5年度绿色通道总里程818.63公里(含在建项目),年度安排实施可绿化里程427.37公里(详见附件1、2)。请各单位利用春季时机,抓紧实施,确保年度任务在5月底全面完工,10月份补植并提交验收。
二、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2015-2016年度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总体整治总里程937.72公里(详见附件3),各单位可整治绿化里程应尽快摸底上报,并根据市宜居办下达的2015年度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任务,牵头属地有关单位做好督查推进工作,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一条推进简讯和进展情况。
三、“幸福家园工程”绿化项目。市委市政府决定2015年实施“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9个,各单位应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10号精神,将“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的村内道路共41.5公里(详见附件4),列入本年度绿化整治实施计划。“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的道路绿化要结合当地村情和特色,精心组织,合理规划,细化设计,确保绿化整治效果。
请各单位于每月23日前应将实施进展情况按附件6格式报送我委建管处(邮箱:jgc813@163.com)。
 

附件:1、2015年度福州市宜居环境(绿色通道)建设行动计划表--国省道与高速公路

      2、2015年度年度宜居环境(绿色通道)建设行动计划表--县乡道

      3、2015年度宜居环境(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建设行动计划表

      4、福州市2015年市县联合打造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示范村通村公路绿化实施计划

      5、2015年度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汇总表

      6、2015年度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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