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7 21:28 | 来源:交通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编制。本年报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一中路88号10~11层,邮编:350005,电话:83323466,电子邮箱:fzjtj@163.com)。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榕政办 [2007]195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各处室具体经办人员组成。
(二)认真组织《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我局办公室认真组织编写了《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总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共包含了20个项目,公开内容涵盖了交通工作的方方面面,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业务处室。为了尽量使目录涵盖面广,我局多次次征求相关部门和业务处室意见,还多次主持召开了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就信息公开目录的设置和信息公开指南编写进行了多次的开会讨论,先后四次对目录进行修改,经过不断修订和完善,编制完成了详细完备的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多次开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输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贯彻实行《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以“共建、共维、共享”为原则,对我局已有的旧网站进行改版,局机关、局属单位共同参与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并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为网站具体栏目建设和行业管理专页专栏设置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根据各相关部门处室提出的要求和想法对网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不断完善和拓展交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二要求我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在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前把信息公开内容上传至网站上,以供公众查阅,与此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和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已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最新的交通政务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交通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交通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三进行阶段总结、稳步提高,我局领导适时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将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一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表扬先进、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四制定《福州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制定《福州市交通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论和责任追究制度》和《福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交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在人员方面,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积极选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市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学习,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并依托我局OA网络广泛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逐个深入到局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进行针对性现场培训,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协调多方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8条;法律法规类公开信息117条;规划计划类公开信息1条;统计信息类公开信息5条;资金补助类公开信息56条;交通规费类公开信息20条;招标投标类公开信息53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139条;行政确认类公开信息2条;基础设施类公开信息25条;应急预案类公开信息23条;行政监督类公开信息112条;安全质量类公开信息36条;行政处罚类公开信息251条;行政强制类公开信息24条;人事管理类公开信息53条;公共信息类公开信息3条;信誉资质类公开信息9条;举报投诉类公开信息0条;其他信息类公开信息96条。
其中局机关信息公开发布379条,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发布6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依照榕政办【2008】41号文件规定,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了包含20大类,81小类的信息公开目录,涵盖了我市交通工作的各个方面,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业务处室。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依据榕政办【2008】5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08年以前的文件及信息进行了梳理,对照《条例》将符合要求的文件及时公开,并在公开载体(交通局门户网站www.fzjt.gov.cn)上及时公开发布。目前我局已经基本梳理完2003年以来的信息,其中:2003年公开信息5条,2004年公开信息5条,2005年公开信息4条,2006年公开信息17条,2007年公开信息315条,2008年公开信息625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1.互联网
“福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下设9个子栏目,分别是:交通概况、信息公开、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交通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便民服务和综合执法。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我局机关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8年自《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专门在入口处设置有电子滚动屏和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最新的交通政务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交通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交通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细则标准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及公开类别;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33
 其中:1.网站公开
1033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述数
0
 
 福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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