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0 15:03 | 来源:交通局

 

备注:以上数据专指在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的信息,其它载体、渠道公开的信息不计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fzjt.fuzh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五一中路881011层,邮编:350005,电话:83323466,电子邮箱:fzjtxx@163.com)。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自2009年底开始,所有涉及普通公路、农村公路的资金补助现都由市财政局直接拨款至各县财政局,不再由我委转下达,因此2010年度公路建设资金方面我委无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委于2010年度重点加强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等重点敏感事项的对外公开工作。农村公路项目除少数按规定不宜招标的项目,全部实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重点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福泉、福永、机场高速,绕城高速、湾边大桥、海峡大桥及秀宅收费站等高速公路及重点项目均在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招投标信息。

交通行政审批信息在网站“政务公告”板块的经营资质公告、行政许可公告、行政确认公告等个栏目中,按交通行政审批产生周期的不同,实行定期公开。同时我委在全省率先实现交通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处罚过程短信告知当事人,处罚结果定期汇总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交通行政处罚历史违章、案件状态、处罚结果等情况网上实时查询,进一步实现各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福州市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开通运行以来,我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各窗口单位的办理大厅公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和期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并完善工作流程;采取各项便民措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提高了公开效果。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委在出租车行业管理等公共政策决策中,对社会敏感关注的出租车经营权邀请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公开,同时为了增强透明度,在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招标方案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出租车企业和司机的意见,增强了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得到广大从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维护了行业的安定稳定。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委通过交通业务数据库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将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具有福州市交通特色。在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路况信息、出租车、客运场站、驾驶培训、汽车维修、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从业人员资格、营运车辆规费缴纳、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情况等13项便民查询服务功能;把“政务公告”板块放在了网站的重要位置,并细分了招中标公告,经营资质公告、行政许可公告、行政确认公告、行政处罚公告、行政强制公告等6个栏目,按政府信息产生周期的不同,实行随时或定期公开;全面细化更新了办理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公路路政、从业培训等业务的办事指南,突出“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网站特色。

同时我委网站设置了“委主任信箱”和“举报投诉”两个栏目,是我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服务窗口,也是我委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便民举措。网上的来信和投诉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部门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委以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结合电子滚动屏和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最新的交通政务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交通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交通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委先后制定并完善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以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监督、保密审查、审议、评议、责任追究、反馈报告等制度,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目标要求、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监督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编制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促进了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系统、OA系统和业务系统进行量化分析,在委领导行政例会中通报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量统计情况(上一月份已公开信息数量、应公开数量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数量),有针对性的对各部门进行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表扬先进、互相学习、共同促进,使网上公开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服务型交通建设。

三是创新工作手段,深化公开内容。借助信息化手段为《条例》的扎实施行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和利用全市交通业务数据库,大力推进交通便民服务,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及公开类别,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下数据专指在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的信息,其它载体、渠道公开的信息不计入。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我委及委属各单位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条。其中,委机关各处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委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9条。截至20101231日,我委及委属各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4条,其中,委机关各处室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1条,委属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0年我委及委属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法律法规类公开信息6条;招标投标类公开信息120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61条;基础设施类公开信息3条;应急预案类公开信息18条;行政监督类公开信息47条;安全质量类公开信息12条;行政处罚类公开信息290条;行政强制类公开信息29条;人事管理类公开信息25条;公共信息类公开信息4条;信誉资质类公开信息1条;其他信息类公开信息1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福州交通门户网站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1、“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下设9个子栏目,分别是:交通概况、信息公开、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交通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便民服务和综合执法。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委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委主任信箱”和“举报投诉”等网上便民服务窗口可以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得到反馈信息。据统计,2010年我委及委属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64万人次。

2、其他便民渠道。我委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同时采用电子触摸屏、多媒电体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载体方便阅览,并实行不定期政务通报、报纸公告等,提高了公开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福州交通门户网站申请4件,市政府转办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基础建设、驾校培训、公共交通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0年,我委受理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5件。在5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4,80%同意部分公开0,0%不予公开0,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件,占2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0年,我委无答复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目前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调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内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抓紧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联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报送水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