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5:52 |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附表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fzjt.fuzhou.gov.cn)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上进行公布。现将本报告随文报送,详见附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金山大道552号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邮编:350021,电话:83340512,电子邮箱:fzjtxx@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和行政职权公开情况。对我局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处室职责,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的调整、变动情况及路面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信息。定期汇总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2)政策解读及互动交流情况。及时发布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的配套政策解读,转发部、省重要法规文件的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关联12345平台受理群众政策解答、维权服务、公交出行等方面的诉求。在网站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定期发布意见征集或调查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工作意见和建议。

3)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情况。全面整合规范并更新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栏目中定期公开各类交通行政许可结果。

4)规划计划和统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2018年交通运输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每季度对交通运输量统计指标进行及时公开。

5)财政性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情况。公开了《2017年度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度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每月三公经费统计表,并将各建设项目资金补助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各重点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各在建、扩建高速公路及重点项目均在福州交通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上及时发布招投标及中标信息。

6)应急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情况。公开了《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8年福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及气象灾害等突发应急信息。对建设工程质量及道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7)城乡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公开情况。每月及时公开全市交通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我市公交线路调整及公交站点设置等涉及群众公共出行的相关信息。

2、工作亮点和成效

1)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媒体及公众关于公交建设发展及公交地铁接驳疑问和建议;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发布交通新闻、交通动态以及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问题,并在线与网友互动交流,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性。及时向省、部政务信息平台报送我市交通运输工作信息,关注e福州微信公众号并适时推送交通运输类信息。此外,将公交和驾培信息资源接入e福州app应用相应模块,方便市民查询相关信息。

2)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福州交通门户网站”下设栏目整合为政务公开、交通建设、行业管理、公众参与、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5个板块,按工作需求新增栏目,删减不必要的栏目,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同时,对栏目进行定期维护,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内容进一步丰富。利用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收集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重点征集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规范我市共享汽车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集群智、策群力,促进我市交通工作科学发展。

3)提升网站健康和可用水平。完善网站、用户安全保障机制,优化整合栏目设置,将内容相近的栏目进行合并,撤销已办结的专门性业务栏目,提高网站资源利用率。同时,进一步梳理各单位、部门账号,减少登录口,所配账号均由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网站安全管理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制作印发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部署和要求,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下足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得到了有效落实和完成。

1、围绕法治政府、重点领域、社会关切等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后公开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切实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2)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公交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及时公开《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目录(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目录(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等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3)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

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做到动态管理,及时公开。一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上级部门简政放权工作部署,实现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通过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或数据手动导出上传等方式,及时将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开在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全文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交、地铁等方面的建议、提案28件,接受群众监督。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我局在建立“两单两库一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情况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双随机检查事项、检查范围全覆盖。在交通局门户网站上建立“双随机”工作专栏,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信息。并将随机抽查结果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工作相结合,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发布了年度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每月三公经费统计表,保障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9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项目施工许可等信息公开工作。在委门户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工程招投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于施工现场通过公示牌进行公开。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皆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共计60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以及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共计52条。

9)加强政策解读

为做好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法律法规、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工作,我局依托官方网站积极转载权威部门作出的科学解读4份,切实加强行业政策解读力度。同时,为做好本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在公布《福州市公交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同时,及时将解读材料在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10)加强舆情回应

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制定了《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舆情联络员制度》,组建了一支包括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人员、各项目公司在内的舆情队伍,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针对重点政策,提前做好舆情应对预案及后续信息搜集,杜绝舆情隐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和市直单位的对接联系,以便第一时间发现舆情、查处舆情。对涉及民生领域容易引起较大问题的舆情及时联动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力争有效的阻止舆情扩散。对于存在问题认真负责整改,及时发布消息,争取社会群众支持。今年以来会同各部门及时处置了“货拉拉”乱象、公交成本规制、宝龙黑车问题等负面舆情,对违法现象及时依法处罚,对群众误解正面解释政策,有效地防止舆情恶化扩散。同时,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网络环境。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通知》(榕政综〔2017〕5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7〕4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到目前我局所有的审批服务事项均能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办理。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社区行政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已有六项公共服务项目下沉社区平台办理。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设立、网上运营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按照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行动部署,在原已初步形成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标准化,提供更精准、可预期、可控制、可监督、可考核的交通运输便民化服务,实现同规范申报、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编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下一阶段将对接市数字办梳理小组筛选15项可向社会开放业务事项及确认脱敏规则,同时着手整理业务事项数据并继续配合做好数据导入平台工作。

4〉构建完善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做好12345诉求件的接收、转办、催办、回复等工作,今年累计受理12345诉求件517件,答复满意率99%,配合做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整合工作。

1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榕政〔2017〕18号),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动员3名业务骨干转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岗位,并协助中心对新招收的前台受理人员开展多次业务培训。积极推动行政服务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简化审批相关举措。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我局审批窗口通过“四减一优”,即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办理环节、减少承诺时限、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除依据规定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等情形外,所有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实行“一审一核”两环节审批制,承诺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其中 51 项直接列为即办事项对外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办事指南,经常性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定期把审批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14)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内容,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用户安全保障机制,优化整合栏目设置,将内容相近的栏目进行合并,撤销已办结的专门性业务栏目,提高网站资源利用率。

15)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通过“福州交通”、“福州运管”等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运输类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针对日常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由信息制作部门负责人、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组长、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发布,全面做好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17)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做好《福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的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涉密信息不上网”。制定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都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今年5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政务公开专职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因原自建福州交通局门户网站已于2017年6月并入中国福州子站,由市数字办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保障,我局在网站保障维护开支上未产生大额经费。现有一般性经费、设备投入能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不断充实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一步丰富我局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通过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栏目,加强与公众的网上互动,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2018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32条。二是积极发挥“福州交通”政务微博作用,第一时间发布部门政策,回应市民咨询,2018年共发布信息874条。三是开展与福建日报、福建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等传统媒体的合作,开设专栏专版,定期进行交通行业信息发布,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由局领导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加强公交车载条屏、出租车载条屏、公交LED彩屏三屏管理,与传统媒体同步进行信息发布,使群众在大街小巷都能第一时间获取权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下数据专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原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的信息,其它载体、渠道公开的信息不计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及局属各单位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总计主动公开文件110份。其中,局机关各处室主动公开文件78份,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文件32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及局属各单位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819条,其中,局机关各处室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91条,局属单位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8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及局属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交通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8年,我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福州交通门户网站,根据我局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有栏目整合为政务公开、交通建设、行业管理、公众参与、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5个板块。

2、其他便民渠道。我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同时采用多媒电体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载体方便阅览,并实行不定期政务通报、报纸公告等,提高了公开效果。通过政务微博开展政民互动,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

积极对交通运输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政策解读,2018年对本单位制定的《福州市公交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关于对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工作方案》等3项政策进行解读,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3项重要政策法规解读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 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2018年,我局共回应舆情热点12次,编制重大舆情专报3期。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回应市民投诉咨询,各级部门转交办信访件67件、12345诉求件12394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5件。申请内容涉及高速公路建设许可、城市公共交通各类数据、福州市区两轮摩托车禁行范围、车流量分布情况、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审批立项手续等,申请事项以公共交通数据和高速公路建设方面为主。截至2018年底,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的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13件。在13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2件,占15%;“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7.6%;“不予公开”1件,占7.6%;“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9件,占69.8%。“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申请公开《关于转报审查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榕交规〔2015〕110号),不予公开的原因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中第二条“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有关内容: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核实,榕交规〔2015〕110号文是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制作的内部管理信息,按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征集调查类信息互动性不强等。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准确、充分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设置,结合2018年以来新开设的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做好我市政策文件解读,积极采用图片、表格的形式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生动、形象、全面的解读,便于群众理解和运用。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4、激发群众参与互动热情。将互动类栏目发布任务分解至各部门,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新业态新事物及各自工作特点精心筛选主题,找准切入点,认真编写问卷题目,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增强栏目互动性。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0

4007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0

400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3

61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8

4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

1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3

61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9

28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备注:以下数据专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福州交通门户网站原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的信息,其它载体、渠道公开的信息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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