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8:43 |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福州市交通运输网站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交通运输联系(地址:金山大道552号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邮编:350021,电话:83340512,电子邮箱:fzjt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

全年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文件5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类信息3条;人事任免信息30;其他类信息21条。

全年我局累计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88条,主动公开情况如下:

1、丰富政务栏目。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丰富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做好各栏目常规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各类重点信息、交通特色类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发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相关信息17篇,着重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栏目相关信息4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栏目相关防控政策4篇,发布27条福州市交通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供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估价、预算等计价文件中参考使用。及时公开《福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等规划2022年度福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等6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部门项目经费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14篇重点项目施工进展等有关信息18篇,“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3篇,并积极做好“交通主题领域服务”专栏信息保障工作。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农村客运、公路建设、货运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热点问题,每季度及时开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将群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和网上调查的分析情况进行公开。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类新闻,积极向“e福州”微信微博公众号投稿,今年已投稿达100余篇。同时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全文公开,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涉及网约车便民服务相关方面的建议、提案2件,接受群众监督

3、梳理规范性文件。梳理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集中公开,目前共梳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份。同时,为做好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法律法规、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的要求,对制定的《福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进行同步解读,并积极转发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福建省渡运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重要政策法规解读9份,切实加强行业政策解读力度。

    4、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今年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612条,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同步到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公开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公路、水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50592条;公开行政强制案件262,行政处罚事项(包括被处罚者的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3491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为网络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城市公共交通各类数据、巡游出租车运营管理相关规定为主。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中,“同意公开8件,“区分处理后公开”2件,不予公开1,“无法提供”13件

    (三)规范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内容,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用户安全保障机制,协调网站的内容投放和修改,提高网站资源利用率。针对福州市政府网站运维监测平台检测到的技术问题,及时修正,有效提升了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把网站建设作为联系群众、新闻宣传的窗口,将其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网站建设工作制度,完善网站栏目设置、部门职责、信息发布程序和时限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依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将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保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的实效性和网站内容的丰富性。今年修订印发《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5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91

行政强制

2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规范有关栏目和内容,发布主动性显著提高。但对标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栏目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主要主题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一是充实网站内容。严格落实“三审制”,明确各栏目责任处室和发布频率,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加强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做好网站各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二是加强网站管理。委托市政府网站运维监测平台对局网站开展错别字、错链、暗链的全面检测,及时修正保障门户网站良好、稳定运行。三是加强主题宣传氛围。侧重党史学习教育、春运等,积极宣传交通特色,增强开展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入项目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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