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阶段性清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场站建设维护资金及公交行业安全员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榕道运公笺〔2020〕234号)。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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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阶段性清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场站建设维护资金及公交行业安全员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榕道运公笺〔2020〕234号)。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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