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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部门决算信息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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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交通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78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公路、水路交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轨道(铁路)交通、港口交通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游艇、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市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协调、管理交通系统对台工作,承担市促进对台“三通”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本级)

全额拨款

70

59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全额拨款

198

172

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全额拨款

86

75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

475

350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全额拨款

15

8

市重点项目拆迁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5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促项目、补短板、惠民生,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年完成交通固投111.2亿元,超计划13.8个百分点,创三年来新高,其中交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3.8亿元,超计划25个百分点,福州新区项目完成投资66.8亿元,超计划22.5个百分点;全年争取省级资金补助9亿多元、落实市级补助2.5亿元;交通项目在建里程突破400公里,实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100%,公路优良率90.46%、干线优良率92.47%;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和邮政业务总量分别增长14.6%、47.2%,均居全省第一;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7 %,居全省第二;正式迈入“地铁时代”,历史性构建了“常规公交、地铁、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四车一体的城市客运体系;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5%、23.9%,辖管通航水域、建设项目实现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建设攻坚有新进展。快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入实施“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提前并超额完成42.13亿元攻坚计划投资任务、创历史同期之最。顺利动建洪山桥、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及长福、莆炎高速、福银高速闽侯鸿尾互通等一批项目;长平高速、沈海复线连江洋门至闽侯青口段、东通道一期等项目进展顺利;提前16天完成地铁6号线涉及交通项目交地任务。组织开展“三比一看”活动,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建成普通国省干线28公里、改造 56公里。创新公路建设管理模式,长福高速、莆炎高速、北二通道、道庆洲过江通道、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推广“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试点;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国道228线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北陈PPP项目招商成功并动建。

(二)行业管理有新提升。实施“公交都市”创建“七大工程”,32项考核指标中11项已提前两年达到创建目标,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中期督导;启用我市最大的公交停车场—金山浦上公交综合车场,建成海峡奥体中心公交枢纽站和海峡奥体中心运动员村公交站,新增44条定制公共巴士线路。重新调整执法支队机构设置,推进“执法力量重心下沉、执法区域点面结合”,全年立案查处出租车违章3740起、非法营运838起;超限车辆6049辆,卸载货物62720.8吨,卸载率为100%。出台《福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启动出租车汽车行业改革;成立我省首个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管理机构,出台《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确保了运营与建设的有效衔接

(三)服务大局有新作为。有力应对“尼伯特”等台风袭击,紧急疏散滞留旅客万余名,在灾后一周内即抢通了阻断道路,目前已基本完成重建任务圆满完成“春运”、重大活动及驻榕部队运输保障任务,其中春运发送旅客达1107.2万人次。组织开展治堵“四大工程,三大行动”,增设出租车停靠点224个,实施缓解拥堵项目13项。顺利完成2897辆营运黄标车的淘汰任务,超年度计划15.7%。全力配合南北火车站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地铁、公交、出租车有效接驳。综治平安建设迈入市直先进单位行列,顺利完成G20杭州峰会安保工作、地铁火灾反恐综合应急演练启用全省首个内河航运应急搜救基地—淮安应急搜救分中心,寄递物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我市“六个专项整治”经验在全省交流企业安全标准化复评实施办法在全省交通系统推广积极推进“小三通”,“两马”航线完成客运量6万人次,货运量113万吨。

(四)惠民利民获新成效。紧紧抓住“服务”这一中心,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积极办好民生实事。全面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为民办实事”任务;在行政村通达率100%基础上,着眼扶贫攻坚,建成农村公路213公里,改造少数民族村、革命老区村和贫困村公路60公里;积极打造慢行交通系统,新投放便民自行车2055辆,全市站点达221个7000多辆,日均借还车数量达1万多人次;创新客运管理服务,以华威客运站为试点,建立我省首个“城市候机厅”,推动了公、铁和航空无缝衔接;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收费性事项4项;实施政府购买营运车辆检测服务,取消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经营性收费,惠及全市5万多辆营运车辆,每年可为道路运输经营者节省检测费用支出900多万元;全力支持邮政快递发展,成立我市首个县级邮政监管机构—闽侯邮政管理局,首创快递标识专车,推动便民服务末端投递平台进社区、进高校、进乡村;建成智能公交系统基础平台,实现12328服务监督中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管理服务中心资源整合;“榕城一卡通”实现与全国70个城市的互联互通;“掌上公交”信源扩大到290条公交线路4000多辆公交车,累计点击人数达1亿多人次。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1624.16万元,本年收入25695.63万元,本年支出22875.6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27.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16.4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5695.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537.91万元,增长10.9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3296.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566.66万元。

2. 事业收入748.6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79.29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1471.74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2875.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9.58万元,增长2.2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0939.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055.83万元,公用支出883.75万元。

2. 项目支出11936.1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001.8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968.76万元,下降22.6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战略规划与实施15.00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十三五规划编制支出。

(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4.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4.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6.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与公用支出从本科目列支。

(四)事业运行90.74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60.94%。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等支出。

(五)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划转,市重点项目拆迁服务中心划归我委管理,增加市重点项目拆迁服务中心人员与公用经费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2.8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14.79万元,下降68.91%。主要原因是社保制度改革,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中心支付。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72.65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321.58万元,下降81.57%。主要原因是社保制度改革,基本离退休费改由社保中心支付。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64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7.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交场站建设支出。

(十)行政运行3306.27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880.37万元,增长36.29%。主要原因是委机关及委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等支出。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7.46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公路新建94.21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9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追加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公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179.92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8.66万元,增长197.70%。主要原因是新开展福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项目增加支出。

(十四)公路和运输安全19.50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费用支出增加。

(十五)公路运输管理6204.85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72.02万元,增长31.10%。主要原因是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等支出。

(十六)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56.21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127.57%。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等支出。

(十七)船舶检验94.56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78万元,下降30.13%。主要原因是船舶检验和海事监控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减少。

(十八)内河运输147.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7.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支出。

(十九)水路运输管理支出1355.99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434.03万元,增长47.08%。主要原因是水上安全管理内河搜救等经费、水路运政业务经费和设备购置维护支出增加。

(二十)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1.84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增加救助船管理经费支出。

(二十一)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15.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40万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减少。

(二十二)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33.00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十三)公共交通运营补助2138.07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99.17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由本科目支出的反恐安全员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十四)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91.57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6.55万元,下降41.47%。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由本科目支出的反恐安全员工作经费减少。

(二十五)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4.79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交通运输保障费用支出减少。

(二十六)住房公积金478.38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增减变动与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十七)提租补贴153.27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增减变动与工资改革。

(二十八)购房补贴169.87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63万元,增长58.95%。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增减变动与基数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50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划转,市重点项目拆迁服务中心划归我委管理,增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城市建设支出200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职能划转,市重点项目拆迁服务中心划归我委管理,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本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05.88万元,同比下降33.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28万元,主要用于赴台开展工会交流等差旅费。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2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2.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8辆(其中: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保有量7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3.74%,主要是: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和相关单位交通工作交流考察等接待支出,累计接待19批次、接待总人数16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9.95%。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74万元,比2015年增长24.85%,主要是: 人员增减、政策性调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等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共3个,分别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国省干线和镇镇有干线项目、公交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