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2-27 09:41

2025年,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福州市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武装,法治文化影响力持续增强

1.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全行业统一部署学贯工作,全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12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1场,青年理论学习165场,专题党课130次、辅导教学9场、上下联学3场。

2.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领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二是抓好绝大多数。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专题法制培训以及行政执法实务培训40余次,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开设《金盾法治专栏》,针对基层反映较集中、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及时解决日常执法难题;推行一月一军事训练、一月一学法、一月一案一评析等“三个一”培训机制,开展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及文书制作技能竞赛,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3.营造行业尊法学法氛围。一是打造一片普法阵地。充分利用客运场站、国省干线专养公路、码头渡口、公交车出租车等载体,向广大群众常态化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热潮。二是推出一批普法专线。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以124路、200路公交线作试点,通过在车厢内顶棚醒目处张贴普法宣传标语,并利用车载LED循环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的形式,实现普法宣传“由内至外”。三是推出一系列普法精品。围绕大件运输管理、滴撒漏污染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群众热切关注的话题,推出《公路说安全》《爱路说》系列精品普法视频,并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围绕超限超载治理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现场直播活动,向全社会普及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反响热烈。

(二)推动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健全

1.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工作。一是牵头做好《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正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配合省、市人大和省交通厅做好《福建省港口条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16部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或完善工作,以及《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2.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如今年在推动《福州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等重大决策过程中,把公众参与、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

3.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国家、省、市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部署,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和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3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份、《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答复意见》2份,有效保障出台的政策文件合法合规。

(三)完善服务供给,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一是首创内河船舶营运和客运企业审批新模式。在全省首推“光船租赁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4个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以及“客运企业设立和旅游包车运力投放”2个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审批、多证齐发”。二是创新“船检容缺+海事运政并联审批”机制。联合福州海事局创新推出“海运畅行”政务服务模式,将海事、运政“依序审批”转为“并联审批”,实现船舶各类证书多证同步办理,大幅度提升船舶证照办理效率。三是落地民生类“一件事”办理。稳步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一件事”落地见效,全年依托该集成服务模式审批货运企业160余家,为1600余名出租汽车驾驶员申办从业资格证件。

2.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一是紧扣“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要求,全面完成各类审批事项与电子证照应用的精准绑定,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系统支撑,确保高频审批领域电子证照及时生成,全面覆盖。二是推进电子证照免提交服务,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照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系统自动调取电子证照完成核验,从源头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三是积极开展巡游出租车车辆运输证无实体证照推广,目前已有逾600辆巡游出租车成功申领无实体证照。

3.规范办事指南编制。一是严格按照省审改办工作部署,系统开展255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五级十五同”梳理规范工作,逐一对接全省统一标准清单,全面核查并统一省网上办事大厅中事项的核心要素,确保与全省标准保持一致,杜绝要素不一致、流程不统一等问题。二是精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含扩大经营范围)”等6个事项10余项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提升执法规范,执法温度与效能持续增强

1.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2025年4月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整治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风纪不严、执法简单、担当不力、乱检查、乱处罚、乱扣押、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开展摸排梳理。目前,已全面起底职能部门问题线索900余个,并全部完成整改;发掘执法为民办实事事例1900余件,推动健全完善制度80余个,追责问责120余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2个,全市交通执法队伍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

2.提升重点领域运输经营秩序。一是强化场站地区营运秩序专项整治。以全面打造设施完善、秩序良好、服务高效的省会城市门户形象为目标,持续开展火车站、机场地区营运秩序整治,重点打击出租车表外加价、拒载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年场站地区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80余起。二是强化重点景区运输秩序整治。联合景区管委会、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景区专项执法行动,在重点景区地区共查处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40余起,倒查案涉车辆所属企业责任5家,劝离助残车280余辆次;协调开通上藤地铁口至烟台山景区的公交地铁接驳专线1条,对旅游高峰期的运力进行补充,切实推进鼓山、烟台山等重点景区交通营运秩序提升。

3.构建执法创新监管新模式。一是推动科技执法。依托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出租车管理系统、网约车管理系统、动态监控系统、科技治超平台、智能布控系统等六大科技执法系统,通过挖掘主要源头和关键节点,推动执法模式精准化发展。二是减少干扰企业。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本部门融合监管、市直跨部门联合检查等机制,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避免对合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干扰,实现“无事不扰”与“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合规指导、问题整改、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全年共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300余件,协助110余家企业退出高频失信清单,为失信企业重建信用、正常经营提供有力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 一是法治能力建设存在不均衡现象。部分基层执法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新业态监管(如网络货运平台监管等)难题的创新举措还不多;执法队伍中既精通法律、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仍显不足。二是协同共治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虽已建立机制,但在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实操层面,流程仍不够顺畅高效。 

三、2026年工作计划

展望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法治交通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一)实施法治素养“强基提能”工程。制定系统培训计划,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近年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深度学习;举办重点难点案例研讨会,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法治骨干。

(二)深化综合执法“智慧融合”工程。继续升级执法监管系统,探索利用科技实现违法行为智能识别、预警;探索健全跨地市数据共享和案情通报机制,构建“源头治理、过程严管、联动惩戒”的链条式监管格局。

(三)推进执法服务“规范高效”工程。进一步推广使用“闽执法”平台,积极配合开展“闽执法”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工作;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让每一份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

(四)打造普法服务“便民暖心”工程。开展“法治护航,交通同行”普法行动,探索针对不同群体制作“普法套餐”;稳步推进《爱路说》系列动漫普法视频制作及《公路说安全》短视频拍摄工作,提升普法趣味性和参与度,进一步巩固品牌宣传的成效。

来源:交通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