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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补助计划的通知》(闽交规〔2017〕72号)转给你们,2017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共65个项目168.2公里,计划补助资金6699万元(其中交通部车购税补助1060万元,省补资金5639万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资金安排计划如下:
罗源:6个项目23.8公里,计划补助资金713万元(其中交通部车购税补助429万元,省补资金284万元)。
永泰:35个项目62.4公里,计划补助资金2152万元(省补资金2152万元)。
闽清:7个项目13.3公里,计划补助资金556万元(省补资金556万元)。
长乐:2个项目13.4,计划补助资金1255万元(省补资金1255万元)。
福清:3个项目13.6公里,计划补助资金465万元(省补资金465万元)。
连江:8个项目19.6公里,计划补助资金1203万元(其中交通部车购税补助631万元,省补资金572万元)。
闽侯:3个项目18.3公里,计划补助资金203万元(省补资金203万元)。
晋安:1个项目3.8公里,计划补助资金152万元(省补资金152万元)。
请各县区抓紧组织实施,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上报核销,完工后我委将根据省补申请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附件:1、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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