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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及晋安、马尾、长乐区交通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7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含中央车购税补助计划)第一批完工项目核销及省补资金下达的通知》(闽交建〔2018〕142号),现就我市本批危桥改造省补资金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省厅实际拨付危桥改造完工核销省补资金共计143.92万元,此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拨2017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省补资金的通知》(闽交建〔2018〕57号)结余资金100万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工核销兑现及补助下达(使用省级资金部分)的通知》(闽交建〔2017〕23号)结余资金13.98万元,本次下拨省补资金合计257.90万元。结合各县(市、区)危桥改造完成情况,我委拨付各单位危桥已完工核销项目省补资金为:永泰100.17万元,福清44.56万元,长乐14.56万元,闽侯7.74万元(已扣除洋里桥多拨付款2.22万元),闽清90.87万元,合计257.9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1。
二、请各单位尽快将省补资金转下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危桥改造建设管理,加快辖区内危桥改造步伐。
附件:1.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省补资金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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