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1300-2025-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1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交案〔2025〕21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榕交案〔2025〕21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4-02 15:51
邱培旭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强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200号)收悉我局为分办单位。经与您前期沟通,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提高充电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组织公交企业在现有的公交场站内增设充电设施目前公交场站已建设充电站52标准桩1812个。同时,我局也组织汽车北站12个充电桩对外开放。

据了解,2024年以来,充换电运营商在位于东部办公区、大学城、金山、斗门等重点区域累计28“光储充检”充电站和8座换电站建设、运营3000余个充电桩。部分充电站、换电站在满足新能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公共服务运营车辆充电使用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已对外开放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新建设施。积极引导滴滴出行等头部网约车企业与充电桩运营商开展合作,根据行业发展规模,投放充电设施,满足运营需求。2025年计划建设洪塘站、洪山桥西站等5处充电站,设置43台双枪充电桩。 

(二)改造公交车充电站。组织公交企业对鹤林公交站、大学城公交站等 8 个公交场站原有充电站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周期为12个月,约设置有264个充电桩,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充电体验。

(三)增设对外开放场站。为缓解社会车辆充电压力,组织公交企业研究利用白天公交车运营时段空闲期,将部分充电桩对社会车辆开放,通过 APP+运营云平台+智能充电桩设备的模式,实现充电桩的导航、充电、支付等功能,方便社会车辆提前预约充电时段,避免排队等候。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镜秋

人:余永捷

联系电话:83333994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