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及晋安、马尾交通(运输)局,仓山区建设局:
按照《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榕交建〔2016〕158号)和年度工作安排,2016年12月6日至16日,我委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综合考评,罗源县第一名(795.93分),福清市、永泰县并列第二名(均为783.5分、详见榕交建〔2017〕57号的通报)。根据《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的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综合考评得分700分以上的前三名单位罗源、福清、永泰县(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给予奖励养护资金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养护资金列2016年分成养护资金支出,并随文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