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1800-2017-000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3-30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奖励养护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7〕95号
  • 发布日期:2017-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奖励养护资金的通知
榕交建〔2017〕95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7-03-30 00:00

各县(市)及晋安、马尾交通(运输)局,仓山区建设局

按照《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榕交建〔2016158号)和年度工作安排,201612616日,我委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综合考评,罗源县第一名(795.93分),福清市、永泰县并列第二名(均为783.5分、详见榕交建〔201757号的通报)。根据《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的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综合考评得分700分以上的前三名单位罗源、福清、永泰县(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给予奖励养护资金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养护资金列2016年分成养护资金支出,并随文下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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