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1800-2017-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6-20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创建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迎部检农村公路养护生态示范线路任务与补助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7〕155号
- 发布日期:2017-06-20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重要指示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若干意见精神,按照交通部、交通厅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福州市落实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方案》(榕交建〔2016〕276号)及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需要,除福清已被省厅选定为2016年度省级示范县外,我委已增补推荐晋安区参加省级示范县评选,福清、晋安将由省交通厅推荐参加全国100个“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为迎接交通部、交通厅评选检查,省市县交通公路部门共同商定福清市、晋安区几条农村公路急需按生态示范路标准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案经省公路局现场指导,设计方案经我委组织审查,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为尽快组织实施,按照《2017年第3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现将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迎部检养护生态示范路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予以下达,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建养护生态示范路项目(任务)
(一)晋安X192岭寿线迎部检示范路项目
X192岭寿线公路(K6+100-K33+723,林阳寺至寿山村段),实施规模27.623公里,设计预算总造价1135.8995万元,其中建安费975.474万元。
(二)福清市沙埔、高山镇迎部检示范路项目
福清沙埔Y038崎岭线(含经过赤礁村的绕行村道)、X176高牛线、高山Y048高沙线、Y044前北线等迎检线路共
二、资金解决方案
上述5条
资金拼盘:建安费由县级财政部门财审,暂按10%下浮估算,预计5条线路创建共需要投入资金1650.5045万元,其中:福清市承担226.8643万元,晋安区承担292.5655万元(含区财政预算配套100万元),已落实的上级交通部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362万元(省公路局闽路规划〔2016〕304号下达示范路补助资金209万元,2017年度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一)设计、监理等管理费用:福清市4个项目设计、监理等管理费用约89.5743万元由福清市负责落实,晋安交通局项目设计、监理等管理费用约160.4255万元由晋安区负责落实。
(二)工程建安费:按设计预算建安费下浮10%估算,共需建安费约1401万元,除上级交通部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362万元和晋安区财政预算已安排100万元外,缺口建安费约939万元,解决方案:
1、福清、晋安2017年度自主安排计划的25%固定省补养护资(大中修资金)169.43万元全部用于示范路创建支出,其中:福清负责137.29万元、晋安负责32.14万元。
2、缺口资金约770万元(其中福清项目约386万元、晋安项目约384万元)由我委负责,资金从节余分成养护资金中支出。
三、资金拨付与核销
(一)我委资金预拨付
我委负责列支的资金先按约70%预拨,合计预拨540万元,其中:福清270万元、晋安270万元,资金列2013年、2014年节余分成养护资金中支出。实施过程需要增加资金预拨的,可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资金核销结算
待项目完工决算审结后,进行核销结算(多拨了收回、少拨了补足)。
四、有关要求
(一)请你局加快组织生态示范路项目的实施,尽快完成预算财政审核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10月底完工。
(二)设计批复文件、工程预算财政审核结果、招标中标价、施工合同等资料及时报备我委。
(三)请你局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达到省级生态示范路标准(效果)和设计要求。
(四)项目完工后,及时完成工程决算与财政审核,便于我委资金核销结算。
(五)项目完工后,按养护示范路标准加强养护与管理,特别是绿化、景观的养护管理,长期保持示范效果,并做好迎检、供参观的准备工作(如展板、介绍材料等)。
附件:
福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迎部检)养护生态示范路项目市级补助预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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