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1800-2020-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0-04-08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奖励养护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20〕36号
- 发布日期:2020-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按照《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榕交建〔2018〕239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 “四好农村路” 建设督导工作暨 养护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榕交建便笺〔2019 〕326号),我局于2019 年年中和年末分别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综合考评,福清市总得分 900.69 分、晋安区总得分889.31分、闽清县总得分 860.71 分,名列前三名 ( 榕交建〔2020〕35号通报)。经 3 月31 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综合考评得分700分以上的前三名单位福清市、晋安区、闽清县交通局分别给予奖励养护资金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养护资金列2019年度分成养护资金支出,随本文下拨。
我局奖励的养护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应于 2020年 9月底前支出使用完毕。请福清市、晋安区、 闽清县交通局于10月30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备我局 。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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