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我委榕交建〔2013〕37号下达了2012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榕交建〔2013〕175号下达了2013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福清市、闽侯县已于4月底报送验收文件资料(存在个别项目未完工、无法实施或项目调整的实际情况),根据报送的验收文件资料及我委2013年底的抽查情况,现将福清市、闽侯县2012-2013年度大中修工程核减调整后补助资金下达(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执行情况
1、2012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执行情况。榕交建〔2013〕37号下达各单位2012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589.77万元,由省补切块大中修资金支出,并随文已拨付各单位,其中:榕交建〔2014〕18号已结清相关县(市、区)402.69万元、本次结清福清市和闽侯县共计146.22万元、尚有连江县40.86万元待结清。
2、2013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情况。榕交建〔2013〕175号下达2013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1990.63万元,其中由省补切块大中修资金支出589.77万元,已于2014年5月份省补资金到位即已拨付;由市级分成养护资金预算计划支出1400.86万元,榕交建〔2014〕18号已结清拨付部分县区和预拨部分县区共1029.29万元,本次再下拨福清、闽侯结算尾款共49.20万元,详见附表——补助资金汇总表(第二批)。目前,该项计划尚有连江县277.02万元待结清。
二、本批福清、闽侯补助资金结算
已完工并报送验收材料的按核减、调整后的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未完工或暂无法实施的,取消该年度补助计划。若继续实施,应按照榕交建〔2014〕65号规定的建议计划报送和设计审核审批等要求执行。
(一)福清市
1、2012年大中修计划。经核查,路基、路面修复工程数量均大于原计划工程量,按原计划文件规定不予调增补助资金,即按原计划补助资金上限额度91.41万元结算。
2、2013年大中修计划。海江线和下沙线(即旧省道201线)路面修复项目未实施,核减补助93.71万元,其余项目已按计划完成。核减补助资金后,2013年大中修项目实际补助资金共143.47万元,其中:市级统筹省补资金14.18万元已拨付,榕交建[2014]18号已预拨110万元,本次下拨资金19.29万元(结清尾款),详见附表。
(二)闽侯县
1、2012年大中修计划。路面修复工程按原计划完成,路基修复工程数量略大于原计划工程量,按原计划文件规定不予调增补助资金,即按原计划执行补助资金上限额度54.81万元结算。
2、2013年大中修计划。路面修复工程已按原计划完成,路基修复工程调整项目后核减补助5.07万元。核减补助资金后,2013年大中修项目实际补助资金共158.81万元,其中:市级统筹省补资金93.9万元已拨付,榕交建[2014]18号已预拨35万元,本次下拨资金29.91万元(结清尾款),详见附表。
三、本次下拨资金共49.2万元,列2013年度市级分成养护资金(大中修)预算支出,请你局专款专用,同时应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到位。
四、连江县2012-2013年度大中修项目计划执行不理想,尚有部分项目未开工、未完工或已完工未验收。累计已拨付或预拨的资金共188.62万元,目前已报送的完工项目(有验收资料的)不足以抵扣已拨付资金,待实施完毕后再结清补助资金,同时暂缓安排连江县2014年大中修计划。请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抓紧实施已下达的计划项目。
2、福清市2012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核定补助资金)和福清市201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核定补助资金)
3、闽侯县2012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核定补助资金)和闽侯县2013年群养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核定补助资金)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