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0500-2014-000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7-18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拨2013年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项目市级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4〕189号
  • 发布日期:2014-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拨2013年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项目市级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榕交建〔2014〕189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4-07-18 00:00

各县(市)及晋安、马尾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2013年度福州等7市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兑现省级补助的通知》(闽交建[2014]73号),我市2013年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兑现补助规模1452.239公里,其中群养公路954.538公里。按照榕交计[2011]49号的规定,年度计划内农村公路(群养)安保工程,在每年12月底完成的项目予以奖励补助1000元/公里;同时,按照榕交建[2013]217号的规定,永泰县若于2013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则我委将按设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予以安排专项奖励补助,但因永泰县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按每公里1500元(单价包干)计取设计费、且至今无法提供设计费用全额发票复印件(与设计单位未结算),决定按省厅抽检核定的规模与设计费单价(每公里1500元)计算奖励补助资金,且不再享受榕交计[2011]49号规定的奖励补助1000元/公里政策;现将2013年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项目市级奖励补助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级奖励补助资金共98.34万元,其中:福清19.34万元、长乐8.24万元、闽侯7.2万元、连江13.08万元、罗源18.5万元、闽清14.56万元、永泰8.68万元、晋安5.41万元、马尾3.33万元(详见附表)。资金列2013年度分成养路费(小修保养)支出。
二、市级奖励补助资金可用于安保工程项目补充设计经费,也可统筹用于本批安保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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