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0500-2015-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5-01-15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对省市专项资金账实核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审〔2015〕1号
- 发布日期: 2015-01-15
- 有 效 性: 有效
罗源县交通运输局:
我委财务处于2014年11月4—5日对你局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局存在2009-2013年专项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专户余额差额576.99万元的问题,以及运管人员工资及经费长期挤占部分省市专项资金的情况, 经研究决定,请你局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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