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及晋安、马尾区交通(运输)局:
为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规范化,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我委《关于2014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养护示范线路和示范乡镇工作的通知》(榕交建〔2014〕75号),2014年度全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线路创建及巩固任务共81条(段)426.228公里(示范乡镇17个)。2014年12月9日至19日,我委对示范线路及养护质量进行实地核实抽查,认定实际规模为81条(段)419.297公里(个别项目调整),抽查养护质量25条(段)216.57公里(占总规模的51.65%),基本达到示范效果。为鼓励养护管理示范线路创建及巩固工作,现按照榕交建〔2014〕75号的规定,我委将2014年度养护管理示范线路市级补助养护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榕交计〔2011〕49号规定的示范线路补助标准(县道3000元/公里,乡、村道2000元/公里),示范线路81条(段)419.297公里(其中县道127.972公里、乡村道291.325公里)共安排市级补助养护资金96.64万元。其中:福清14.24万元、长乐8.84万元、闽侯14.98万元、连江8.45万元、罗源8.95万元、闽清12.57万元、永泰16.02万元、晋安11.03万元、马尾1.56万元(详见附件1),具体示范线路详见附件2。
二、在2012年度养护考核中,罗源县考核得分低于700分,我委暂缓下拨当年10%小修保养省补资金。罗源县未按照我委榕交建〔2012〕362号文件的规定及榕交建〔2013〕115号的要求进行整改,尚有2.32万元省补资金(注:闽路规划〔2012〕25号)未拨付,转由市级统筹使用。本次补助给罗源县的示范线路养护资金,首先从剩余的2012年度小修保养省补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2014年度市级分成养护资金中列支(详见附件1),其他县(市、区)补助资金从2014年度市级分成养护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