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我委榕交建[2013]37号下达的2012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和榕交建[2013]175号下达的2013年度大中修补助计划,应你局《关于要求核销2012年及2013年大中修项目的请示》(连交建〔2015〕386号)的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对你局报送的验收文件资料与原计划进行了复核,并现场抽查了部分大中修项目,现将你县2012-2013年度大中修工程核减后补助资金(尾款)下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补助计划与已拨付资金情况
2012-2013年度共下达你县大中修补助计划共317.88万元(其中:2012年度40.86万元、2013年度277.02万元),并已累计拨付资金(含预拨款)188.62万元(详见附表)。
二、核减补助资金情况及尾款拨付
鉴于存在个别项目未按原计划实施、个别项目无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按实复核后核减补助共122.09万元(详见附表)。核减后2012-2013年度实际补助资金为195.79万元,冲抵已拨付资金(含预拨款)188.62万元,本次拨付尾款7.17万元。具体项目扣减补助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请你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特别加强大中修工程计划的管理,切实做好大中修工程计划的编排与执行。
附件:1、福州市2012-2013年群养公路大中修项目核减后补助资金汇总表(第三批)
2、连江县2012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补助资金表(结清)
3、连江县2013年群养公路大中修项目验收数量及补助资金表(结清)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