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0500-2016-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1-14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奖励养护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6〕12号
  • 发布日期:2016-01-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奖励养护资金的通知
榕交建〔2016〕12号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6-01-14 00:00

各县(市)及晋安、马尾交通(运输)局,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委于2015年12月9日至21日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详见榕交建〔2016〕5号的通报)和《福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榕交建〔2012〕362号)的规定,决定对综合考评得分700分以上的前三名单位永泰、罗源、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分别给予奖励养护资金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按照《福州市2015年群养公路市级分成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榕交建〔2015〕252号),奖励资金列2015年分成养护资金支出,并随本文下拨。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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