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闽侯、闽清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核销兑现省补资金的通知》(闽交建〔2016〕61号),现将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兑现省级补助资金予以下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省级核定,我市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兑现补助规模为64.22公里(符合省补规定的核销补助规模),其中:乡道28.274公里、村道35.946公里,兑现省级补助资金共145.22万元(含老区县提高5%、2014年省级绩效考核扣减3%后的补助),其中:长乐13.7万元、闽侯98.61万元、闽清32.91万元,各单位兑现省补资金情况详见附表(附件1)。本批拨付的资金列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省级切块资金(闽交建〔2015〕69、81号495万元)支出。
二、2015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工兑现项目的具体项目(路段)名称、起终点桩号、兑现规模等详见附表(附件2)。
三、省补资金用于补助附件2所列项目(路段)的安保工程,请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和及时安排资金拨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