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17-0004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6-07
- 标 题: 福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本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管﹝2017﹞73号
- 发布日期:2017-06-07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政策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6﹞195号)精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15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8.83万元,具体补助船舶为“榕日溪渡1”6.33万元、“榕日溪渡2”2.50万元。
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运营基础档案,做好补助资金的申领和使用工作,并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福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直属管理所。
福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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