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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名称的通知》(榕委编办〔2020〕14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自即日起启用“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章,原“福州市水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印章收回作废。
附件:印模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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