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20-0006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0-04-30
- 标 题: 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第一批不适岗出租车驾驶员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道运〔2020〕151号
- 发布日期:202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出租车企业:
根据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对违章车辆行政处理案件的通报情况和文明城市公共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第一批31名不适岗出租车驾驶员通报给你们(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企业认真核对通报人员信息,并收回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交我中心,企业三个月内不得录用当事驾驶员。期满后,当事驾驶员需到专门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8个学时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企业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遵章守纪意识,自觉规范经营,文明行车。
特此通报。
附件:2020年第一批不适岗出租车驾驶员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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