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21-0005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1-05-17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法〔2021〕8号
  • 发布日期:2021-05-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交法〔2021〕8号
来源:交通局 时间:2021-05-21 11:46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

  现将《2021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全“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全国集中开展路政宣传月的第七年,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服务政策宣传,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94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执法明电〔2021〕2号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家乡情·幸福路”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围绕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 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广泛开展富有时代感和生命力的执法宣传活动,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路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坚持宣传政策法规,弘扬法治新理念。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二是重点解读《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好差评”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67号)。三是重点宣传《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20〕7号)等。

(二)坚持宣传重点工作,构建共治新格局。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强化对工作成果、举报途径、投诉反馈等的宣传,切实提高货车司机等群体的参与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家乡情·幸福路”等活动,展示公路发展历程,弘扬公路路政文化,不断扩大受众群体,展现各地工作特色,树立行业服务品牌。

(三)坚持先进典型引领,塑造行业新形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选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发挥关键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展示路政工作成效,提升公路行业形象,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服务为民理念,满足群众新期待。做好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业务事项、办理流程、权责清单;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提升路政信息化建设水平,宣传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了解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路政工作转型发展,凝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智慧和力量。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2021 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各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在总结借鉴2020年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5月16日至6月16日)。各单位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路政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1年6月17日至6月20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学党史树典型”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家乡情·幸福路”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全面梳理总结本地区公路史、路政史,深度挖掘在路政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重点选树一批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公路卫士”,甘于奉献、爱路护路的“护路英雄”,热情服务、群众公认的“服务标兵”,继续利用好线上线下阵地,开展好“进企业、进校园、进场站”等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用平实微观的视角、通俗贴心的语言,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的工作细节和动人事迹,用心讲好路政故事,引导沿线群众、从业人员、中小学生深入了解典型,大力营造学习历史、争做典型、凝聚共识的浓厚氛围。

)开展“爱路”主题活动。广泛邀请协会、媒体、专家、企业、机关、院校、社会团体等参与,通过论坛宣讲、展板解读、座谈交流等方式,展示公路历史、先进典型、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继续开展上门走访、结对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交流,宣贯政策和法规,了解困难和需求,针对性地提升服务。邀请媒体记者、企业代表、热心群众等到基层执法站所、超限检测站、行政许可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开展集中体验活动,全方位了解、近距离感受、深层次报道路政日常工作,扩大影响力,掀起“路政宣传月”热潮。

)巩固“网络直播”工作成果总结去年 “网络直播”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继续发挥先进典型作用,优化短视频创作团队,完善自媒体平台,开展“路政员的一天”“治超员的一天”“审批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的点滴细节,让公众深入了解一线工作过程,对路政工作进行“大体检”,对路政服务开展“好差评”,构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桥梁,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本地区路政管理、执法、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和处置,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随意查扣车辆等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将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等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建立台账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扎实整改,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揪心事。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出台相关便民服务措施,在超限检测站、服务区、政务大厅等场所,为货车司机提供加水、如厕、充电、休息等基本服务,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切实提升路政服务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落实,制定可行方案,明确工作经费,争取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统筹搞好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指导。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机制,加强宣传业务培训,培育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宣传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实效考核。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至少优选1篇小文章或1部短视频或1部微电影等作品,积极向市交通运输局投稿,由市交通运输局从中优选1份作品,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公路”、“中国交通”、“中国路网”等媒体投稿,若被以上媒体采用,将在2021年度绩效考评中酌情加分。

    ()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为今后运用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基础,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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