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24-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4-03-18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等级处理结果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交高〔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03-18
- 有 效 性: 有效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你司承建的湾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发生一般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湾边大桥病害处治“2·28”物体打击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性质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司在开展生产经营管理中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全面排查生产场所的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闽交〔2022〕13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附件2“直接考核定级为C级的行为”(一)第5款及《福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榕交建〔2020〕5号)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州湾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2.28”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复函》(闽交建函〔2024〕17号)处理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你司农村公路养护信用等级直接定级为C级,定级年限为1年,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计。
请你司引以为戒,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交通枢纽中心;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591-87114958,83319695(传真)。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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