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25-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0
- 标 题: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新增客运运力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运审〔2025〕5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
|
榕水运审〔2025〕5号 |
|
|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 新增客运运力的批复 |
|
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两江四岸”游船项目“水上巴士”运力申请》(榕江运综〔202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建造1艘新能源游船。总长20.80米、型宽5.00米、设计吃水0.86米、载客76位、最大航速15km/h、推进功率100kw。经营航线为对渡与环南台岛及通航川石岛游。
二、本运力指标有效期为一年,你司应该在一年内开工建造船舶。船舶建造完工后,应持本批件及船舶有效资料办理船舶营运手续。如需延期开工建造,应提前一个月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三、经营期间,你司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运营安全。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0日
抄送: |
本中心直属分中心,运政科 |
|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2025年3月10日印发 |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