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9-3000-2026-0005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6-09-15
  • 标    题: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道运客笺〔2026〕19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
榕道运客笺〔2026〕19号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9-16 11:08

各县(市)区运管所(中心),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根据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通知,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6〕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福州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25年道路客运企业度质量信誉考核,全市实际参加本次考核企业92家。经企业自评和主管部门初评、公示、终评,共评定出AAA级客运企业14家、AA级客运企业60家、A级客运企业18家(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运管所(中心)及时通知辖区客运企业到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网站“行业信息-行业动态”中(网址:https://jtyst.fj.gov.cn/fjysgl/hyxx/hydt/202609/t20260911_7212230.html) 下载查阅。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依法管理。各县(市)区运管所(中心)要重点督促无车客运企业、取得许可后长期未实际运营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投放符合技术、安全标准要求的营运车辆,依法处置企业各类违规行为。对逾期仍未按要求落实车辆投放的企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撤销其相应道路客运行政许可。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运管所(中心)对车辆保有量不足10辆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逐一梳理完善企业基础台账,建立动态监管清单,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增补营运运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合法、规范、有序开展。

    三、结果应用

   各县(市)区运管所(中心)要依法依规应用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加强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公示宣传,积极引导各类用车单位、招投标主体将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招投标遴选、合作采购的重要评判标准,推动企业规范经营、提质增效。


   附件:2025度福州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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