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对照落实。请各牵头部门和单位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局信息公开办。(联系人:王苏晨,电话:83340512,传真:83356096)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8日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做好今年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作出的“突出创新创业创造,努力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走在前列;突出产业创新发展,努力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上走在前列;突出先行先试、探索新路,努力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走在前列;突出抓好老区脱贫奔小康,努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上走在前列”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出台政策性文件时,牵头起草的处室或单位应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局政法处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统筹运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惠企政策公开。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融资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局协调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局政法处牵头,市公路中心、市道运中心、市水运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9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施工和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公开工作。(局建管处、重点办、审批处、市质监站落实)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深入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网站融合应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局审批处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五)加强主动公开。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交通系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各部门要做好拟文发文环节关于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全文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落实)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全面完成各级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提升网站及其附属系统、移动互联网系统应用水平。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局办公室、科信处,市公路中心落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e福州”APP、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局办公室、市公路中心、市道运中心、市水运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落实)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为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提供标准、规范、遵循。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局办公室、政法处、人事处、财审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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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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