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4 15:39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要求为工作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培育

立足行业特色,拓展宣传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层次立体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贯穿行业治理全过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关键少数,党组中心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宣贯,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绝大多数,聘请省委党校专家向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专题讲座,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入脑入心。

2.稳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陆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推出“第四季《我执法·我普法》现场直播及访谈活动”,对网约车违章经营行为开展执法现场直播活动,并向市民作普法宣传与政策解读;发动我局“蒲公英”普法志愿队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的各类普法主题活动232场次,切实把法治思维传导到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各个触角。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我市2023年立法计划,作为项目起草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推进《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牵头修订《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消除从业人员户籍限制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就业环境;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做好《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6部法规规章的起草与制定。

(三)完成并启用科技治超项目

完成市级监测监控中心及32个路面动态监控点建设,并于9月8日正式启用;先后印发《关于规范设置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配套场所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通知》《关于做好当事人不配合情况下调查取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配套场所建设及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自设备启用以来,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明显减少,由启用前的73563辆次减少至8092辆次,下降89%;货车通行量由设备启用前的149.61万辆次增加到167.78万辆次,上升12.14%,以往“多拉快跑”的超限运输模式逐步向“少拉快跑”的高效运输模式转变。

(四)加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力度

1.全面规范与提升场站地区营运秩序。公安、城管、综管办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强化通过投诉举报、抓拍取证、信息系统线上巡查、现场执法检查等多渠道搜集违章行为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联动协作。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在市区南北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场站地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08次,查处非法营运私家车82辆,驱离拉客人员2724人次。

2.持续开展市区出租车违规经营专项整治。积极采用定点巡查、流动执法、企业源头监管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聚焦出租车表外加价、拒载等市民投诉较多的违法乱象,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查处出租车(网约车)营运违法行为2350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00辆。

3.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今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治超958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361辆,卸载货物11.44万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货运企业做出停业整顿处罚决定98起,吊销车辆营运证3起,责令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2起,吊销经营许可3张,向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案件线索4批次24条,向外地市发出30份抄告函涉及153台车辆共396条超限违法信息。

4.加强执法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重点监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对隐患整改不力、屡查屡犯行为的,按照“查实必罚”原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倒逼企业增强隐患整改力度。今年来,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的44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立案处罚52起。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入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及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要求,自2023年4月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基层调研、督导查访、开门纳言等方式,共摸排出执法相关问题3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含许可部门)61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每个案卷进行了点评。针对评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特别是落实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提升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从根本上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标准化水平

3.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召开本系统工作部署会,明确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完成账号注册、网络环境调试、数字证书申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要求配置执法终端设备

(五)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1.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做到两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将“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和“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等两个事项的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通过流程再造的方式,精简现场勘验环节,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含扩大经营范围)”等3个事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验。坚持“智能化+优服务”,在全省首推普货车辆网上自动年审便民举措,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开展普货车辆年审数据自动校验;试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即考即发”;推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短信提醒”服务;聚焦航运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高频事项,创新推出“我要光租内河船舶营运”一件事打包办集成服务,努力打造流程最优、材料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好的优质政务服务模式,助力我市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2.夯实公正监管的基础,做到三个“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次,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配合市级统一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清理、入库等各项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三份。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将投诉举报多、或有多次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信用情况较好或无违法记录,减少检查频率,实现差异化监管。做到双随机工作抽查检查结果“全上网、零遗漏”。三是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严格对照《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不予行政处罚,并认真落实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截至11月末,我局共处理此类案件62起。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在执法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时重视次数和人数,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待提升。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法学专业,加之执法任务繁重,对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够,执法业务和个人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二)“一专多能”监管执法人员相对不足。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多个领域。执法人员对业务的穿透力不足,常见专精于一至两个领域的人员,但通盘涉猎多个领域的人才相对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加强理论学习、推进民主决策、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有计划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党组中心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宣贯,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全过程。二是抓好绝大多数。聘请省委党校专家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专题培训,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入脑入心,强化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理念。

2.全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根据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领导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遵循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按程序办事,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推动了《闽东北协调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交通专项规划》重大事项的出台。

3.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积极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34件、市政协提案17件,所有提案及建议均已办结,反馈为满意或基本满意。三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注重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讲座等活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交通系统自查清理工作,杜绝出台违反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各级执法机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全面总结再提升,系统梳理专项整治经验作法,做实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排查与整改台账,及时、严格、规范进行处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反弹;建章立制促规范,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制度,促进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不断提升。

(三)确保科技治超项目顺利运行

按照省厅项目验收清单要求,组织各单位做好项目交工验收和省交通厅验收相关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机构及时清理非现场执法第一阶段的积案,确保如期实现积案清理目标,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强化数据分析处置,加强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掌握各类违规情况的分布和趋势,定期对治超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管控第二阶段超限率为主要工作目标主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重点场所路段监控视频、高速公路通行记录、车辆动态监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采取“科技治超+路面管控+源头治理”方式,不断加大超限超载运输、逃避检测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持续抓好重点场站地区出租车营运秩序,及时更新重点监管“人、车”信息库,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对重点车辆实时跟踪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查处;加大对12323热线数据的分析和监测,梳理并分季度制定执法计划,重点对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含聚合平台)违规派单、“两客一货”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日常执法向源头治理延伸,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精准监管的质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3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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