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处(地方海事处)职责
时间:2024-03-06 09:39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二、负责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指导辖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指导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五、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83367180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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