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职责
时间:2024-03-06 09:22
一、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制建设,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
三、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
四、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交通110联动工作。
联系电话:83311267
来源:交通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