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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黄嘉馨同志任职定级的请示》(榕道运委〔2025〕25号)收悉。黄嘉馨同志于2024年6月经公务员招考录用为你单位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一年,考核合格。根据其表现及你单位意见,同意黄嘉馨同志按期转正任职定级,任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一级科员,定为二十五级,任职定级时间从2025年6月起计算。
中共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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