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新办公场所(过渡场所)应急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金额:49000.00元
采购包1(五大队新办公场所(过渡场所)应急维修):
采购包金额:4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900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五大队新办公场所(过渡场所)应急维修 |
1.00 |
49,00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2)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同公告期限;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日期:2023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畔路16号交通执法五大队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畔路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91-83420943。
附件: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新办公场所(过渡场所)应急维修采购项目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