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3〕10号)和《福州市交通局转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五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交运便笺〔2023〕155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组织所在地经营者或所有者申报补贴资金,并审核上报,经市水运中心初审,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2021年、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统计数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审核情况
福州市2021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经营者共27家,船舶数43艘,补贴客位共1028.7个。
福州市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经营者共24家,船舶数37艘,补贴客位共758.27个。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5日
联系电话:83338019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协调处(收)
附件:1.2021年度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
2.2021年度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汇总表
3.2022年度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
4.2022年度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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