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自评结果公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市水运中心。
联系电话:83270360。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政科收(邮编350002)
附件:1.2021年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自评报告
(含2021年涨价资金申报附表)
2.2022年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自评报告
(含2022年涨价资金申报附表)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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