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运输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订了《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省级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道路客运站点省级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实施细则》《福州市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四个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如认为该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83347417,电子邮箱:274742154@qq.com)
附件:
1.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省级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福州市道路客运站点省级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福州市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实施细则
4.福州市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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