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及有关规定,4月18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对主城区3家公交企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挂牌督办的通知》(榕道运〔2023〕63号),对因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不到位的3家主城区公交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挂牌以来,市公交集团、闽运公交公司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和治理,建立了常态化的管理机制,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工作已落实到位。
按照《福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规定 (修订版)》(榕道运〔2021〕12号)有关要求,经市公交集团、闽运公交公司申请,我中心组织人员复核确认,验收合格。经研究,决定对两家公交企业予以摘牌销案。
特此公告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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