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政核算,原2021年度、2022年度市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需调整,现将新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91-83291560,传真:0591-83292785,电子邮箱:410857910@qq.com)
附件:1.福州市2021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2.福州市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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