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信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4-12-23 16:03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通信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租用四条链路,包括两条200M固定IP专线和两条20M政务外网专线,另含14个固定IP及链路安全服务(包含安装安全设备)。

三、比选限价

不超过7.8万元

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含《报价函》和实施服务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两部分,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实施服务文件具体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目录;

 3.比选承诺书;

 4.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6、工期承诺函;

7、交付能力承诺函;

8、网络安全方案;

9、网络安全能力证明;

10、质量技术承诺函;

11、保密承诺函;

12、响应时限承诺函;

 13.其他(如有)。

 注: 1)格式详见附件。

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3)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本,电子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

六、比选程序要求

(一)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30日下午4点

 注:本次比选不设领取比选文件环节,供应商携带本公告要求的材料(需装入密封文件袋)直接到比选地点递交。

(二)比选评审时间:申请材料递交结束后即开始评审。

(三)材料递交及比选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10楼1007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申请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密封(封条)的。

(五)比选原则及方法:

 1.评审人员对所有申请人的评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比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2.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只能选择一家。若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高综合得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申请人优先中选;若报价也相同则由评审人员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和上述优先原则推荐中选单位、第一候选人和第二候选人。

 3.评选后,如果发现中选单位有谎报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串标等欺诈行为或无故弃权,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资格将由第一候选人予以递补。若第一候选人也出现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情形,中选资格将由第二候选人予以递补。

(六)中选通知:评选结束后,比选结果经公示后,由采购人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应于接到《中选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中选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签者,则视为弃权,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资格将由第一候选人予以递补。若第一候选人也出现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情形,中选资格将由第二候选人予以递补。

(七)比选申明:

 1.若因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调整比选时间和地点,并于2024年122718:00前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     

 2.各申请人获得并阅读本比选文件及其相关规则后递交申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比选文件及其相关规则,愿遵守本次比选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比选要求三家及以上,若不足三家,如两家报名可择优选一家,如一家报名,则本次比选中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3341343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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