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置涉案车辆的公告(第一批)
时间:2025-01-17 09:31

  2013年至今,共有157部涉案车辆滞留我单位停车场。现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将上述涉案车辆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告,请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后的60日内,持有效产权证明、身份证件,到我单位认领车辆。逾期不认领的,我单位将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涉案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涉案车辆基本情况 

    

  认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210389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1月17日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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