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2025-01-26 15:36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要求为工作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根本点,当好法治学习“排头兵”

1.推进法治学习走深走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在全系统、全行业统一部署学贯工作,全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97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4场、青年理论学习181场、专题研讨190场、专题党课106次、辅导教学14场、座谈交流93场、上下联学12场。

2.推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与交通运输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7次,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思维,通过“头雁”领学督学,带动“群雁齐飞”。二是抓好绝大多数。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专题法制培训以及行政执法实务30余次,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一月学一法”专题活动,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聚焦着眼点,行好法治保障“护航船”

1.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牵头组织《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充分研究上位法并借鉴其他城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以“废旧立新”的形式重新起草了《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2月10日实施;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与制定。

2.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N”贯通机制。为不断推进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探索构建“1+N”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衔接贯通的监督体系(“1”即行政执法监督,“N”为其他监督如效能监督、纪律监督、陈述申辩复查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一盘棋”格局。自建立机制以来,提出案件实体整改建议95次,提出检查程序整改建议115次,均已完成整改,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深度。二是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涉嫌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执法人员自查承诺书签订621份,实现全市交通执法队伍100%全覆盖;广泛征集线索问题,全面起底二十大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345、12328诉求件,共梳理摸排问题线索53条,全部完成整改,得到了省交通厅的肯定。三是用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自2024年5月开始,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均转移使用“闽执法”平台办理案件,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04件、行政强制案件64件,切实杜绝案件系统外“体外循环”的情况出现,极大地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效。

(三)瞄准落脚点,种好法治惠民“幸福树”

1.主动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合规指导、问题整改、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本部门监管融合、市直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工作,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执法任性和执法扰民,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增量文件(政策措施)审查6次,存量文件自查清理1次;商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1次;配合市公审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4次,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文件出台。

2.多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一是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线上、线下均率先办理全省首件业务2024年,我局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业务143件,办件量全省前列;积极落实“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推进“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审批”三个许可(审批) 事项实现“一件事”办理,实现线上“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线下“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做好线上申请、线下专窗申办的23项“数据最多采一次”道路运输事项办理,实现表单数据免填写,群众办事更便捷;落实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现了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协查方式获取,申请人无需提交。二是引入RPA数字雇员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在船舶登记审批事项的电子证照生成过程中,通过模拟人的操作,实现数据在各个不同平台下的数据搬运等操作,使原先工作人员在多个系统上“二次录入”等重复工作的瓶颈得以突破,单条数据录入时间由原先20分钟缩减至1-2分钟,时间压缩90%以上。三是每月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活动。通过领导进窗口体验政务服务,检验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网上办理等要素,了解相关减证便民改革举措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同时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提高服务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我局虽然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机构改革后,执法职能实现“多合一”,部分执法人员因缺乏专业能力,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监管的要求;法制培训重理论轻实操,日常开展法制培训多以理论教育为主,虽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库”,但现场执法实操能力没有“齐头并进”。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以“法治交通”为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强化立法协调。积极配合省厅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在我市立法调研工作,认真研究市直相关部门立法中涉及交通行业发展的内容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持续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积极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讲座。三是强化内部指导。加强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交通系统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杜绝不合规文件出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各级执法机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二)以“民生交通”为导向,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集中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排查与整改台账,及时、严格、规范进行处理;结合开展“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主动走访人大代表、企业和群众,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促进交通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列入行政执法培训的重点内容,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实执法一线;组织业务骨干,对各类案件的现场调查、笔录制作、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讲评,带动执法人员的学习主动性,提高执法人员各项素质。三是完善行业信用监管。在交通领域持续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双随机”任务分工,推进本部门监管融合、市直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以“智慧交通”为抓手,持续提高执法监管保障力度。一是加强科技治超应用。运用好科技治超监测平台,深入分析各县区超限运输规律和突出问题,相应调整治超措施,保持超限率持续下降。二是加强执法平台应用。全面启用“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平台办案程序,将处罚程序办理重新交由具体执法人员操作,实现全体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处罚程序,杜绝案件系统外“体外循环”的出现。三是加强科技设备应用。扩大精准布控设备的配置,加强各类型系统的应用,多场合多方式地强化执法一线人员对重点对象的识别能力,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目的性;拓展线索分析渠道,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完善对可疑人员、车辆、企业的大数据分析筛查能力,为持续加大对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违规派单、场站地区营运秩序等专项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6日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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