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总体情况
福州市2025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全年奖补资金总额为845万元。其中,根据闽财建指〔2024〕157号文已提前下达843.62万元,资金已完成分配并下拨至各县区;根据闽财建指〔2025〕108号文下达剩余1.38万元。本次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年845万元奖补资金进行重新分配。
二、资金分配依据
本次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分配,以闽交运〔2025〕12号文附件中的资金分配公式,结合闽运输站场函〔2025〕6号文中相关县区2025年客货邮统计得分情况和全省已开展客货邮工作建制村基础数据进行分配计算。
三、资金分配明细及后续要求
本次重新分配范围覆盖长乐区、晋安区、福清市、闽侯县、罗源县、闽清县、连江县、永泰县共8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2025年全年福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省级运营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请各相关县(市)区对照最终分配方案,结合前期已收到的提前下达资金,严格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落实资金调整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市道运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13794,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浦上金山综合停车场1号楼市道运中心客运科(邮政编码350000)。
附件:2025年全年福州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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