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维护轨道交通乘车环境和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局组织起草修订了《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如认为该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4日,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轨道运营服务科。(联系电话:0591-83207712,电子邮箱:2529914667@qq.com)
附件: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