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6-04-23 09: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民生实事工作部署要求,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上级未统一部署,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前往管辖区域外开展“远洋捕捞”式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或未解决管辖争议,违规对管辖区域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

2.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没收入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3.乱收费问题

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

    4.乱罚款问题

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执法标准不一,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

    5.乱检查问题

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6.乱查封问题

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

7.执法“寻租”问题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

8.其他行政执法问题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1.来信来访地址

福州市古田支路59号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电子邮箱和电话

fzjtzfzzzb@163.com

0591-12328(24小时)

0591-86210389(工作时间)

四、例外情形

本次活动不受理依法需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主张救济权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干预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来源:交通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