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如认为上述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交科。(联系电话:0591-83323430、邮箱:fzsdyzxgjk@163.com)
附件:1.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成本规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2. 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办法(修订稿)
3. 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稿)
4. 修订说明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